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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版权法差异,老歌曲在P2P上可合法交换
http://dev.21tx.com 2003年01月08日 天极网


  美国和欧洲在版权法方面的差异预示着可能会出现一个合法的交换数十年前音乐的免费音乐交换网络,严重影响了唱片公司打击网络盗版的努力。

  欧洲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对声音作品的保护期限为50年,美国版权法中的这一数字为95年,这就意味着在欧洲和加拿大自由交换50年代的音乐作品变成是合法的。

  这也为试图打击文件交换服务的唱片公司带来了新的问题。因为那些老的音乐作品在海外已经不再受版权保护,人们就可以自由地将它们提供在Kazaa或Gnutella等文件交换服务上。尽管在美国下载这些音乐作品仍然是非法的,但版权所有者很难判断下载者的地理位置。美国唱片产业协会负责国际事务的执行副总裁图科维兹表示,这会给版权法的执行带来一些问题,但它并不影响美国用户访问外国人的硬盘、下载文件就会违法的事实。

  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高速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普及,版权法的保护期限问题只是越来越复杂的反盗版难题中的一小部分。尽管唱片和电影产业的法律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对交换的版权作品数量的影响却不大。据Nielsen/NetRatings公司的资料显示,在10月份,有640万欧洲人访问了Kazaa的网站。这一数字可以被认为是使用该软件的欧洲人的数量。

  唱片业界的官员表示,他们没有发现已经不被版权保护的作品在Web或在文件交换服务中大量增加的迹象。另外,使用文件交换服务的多为年青人,他们一般对数十年前的音乐作品也不感兴趣。

  图科维兹说,通过ISP,阻止美国人访问仍然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是可能的,但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美国唱片产业协会以及其他业界组织正在对欧洲及世界其他地方的立法机构进行游说,希望它们使自己的版权法与美国保持一致。但它们并没有取得多少成功,最近欧洲通过的版权法仍然将声音作品的受保护期限定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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